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推进“十三五”能源规划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对推动新时代能源转型发展,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率,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围绕解决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政策取向
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落实到能源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赶超跨越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体系、科学精准的治理调控体系、共享优质的社会服务体系、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全面推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5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左右。
——能源供应。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6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7亿吨左右,原油产量1.9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600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4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2万亿千瓦时左右。
——能源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左右。
二、加快能源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二)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三)推动能源绿色消费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一)切实化解过剩产能
(二)补齐能源系统短板
(三)夯实能源供应基础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能源发展动力变革
(一)加快重点技术与装备创新
(二)深化实施能源体制改革
(三)培育能源发展新动能
五、加大惠民利民力度,增进能源民生福祉
(一)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二)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和能源扶贫
(三)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四)加快能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六、拓展能源国际合作,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二)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深化技术装备和产能合作
(四)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
七、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提升能源行业治理水平
(一)推进能源法治建设
(二)强化能源战略规划实施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四)强化能源市场监管
(五)加强能源生产建设安全管理
八、能源重大工程
(一)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工程
(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工程
(三)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电力系统补短板工程
(五)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程
(六)能源改革创新工程
(七)能源绿色消费及惠民利民工程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各能源企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围绕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国家能源局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和衔接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